问题 | 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1、叫老板写欠条,注明有多长时间的工资没有发,每天多少钱一共多少钱都要写明白,免得以后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2、软磨硬泡和老板要,多说小话,比如没有钱生活了,孩子念书需要钱了等等,说的可怜一些,只要老板给钱就行。 3、如果老板欠很多人的工资,大家要团结一致一起到老板的办公地点要,特别是老板在谈生意的时候要,因为老板不能在客户面前丢面子,一般会给钱息事宁人的。 4、采取停工的办法让老板发放拖欠的工资,老板不能看着自己的公司停产,所以必须解决工人工资的问题。 5、知道老板住在哪里可以到老板家里要,老板一般不愿意让工人到家里要钱,所以这个办法很有效。 6、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 7、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你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二、多久不发工资可以算作拖欠工资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们知道具体的发薪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故拖延数日还可以接受,但是一再拖延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么,究竟拖延过久才算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三、拖欠工资如何维权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以上就是关于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对于老板来讲,如果拖欠公司势必会给员工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还是要遵守法律制度,及时的给予员工劳动报酬。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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