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全责,行人受伤住院,车主垫付三万医药费,出院时药费清单有超出医保范围用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有何依据,谢谢! 杨志峥律师回复: 您好,不合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1、理论上保险公司应该全陪的; 2、实践中,如果你拿到医疗发票到保险公司报账,保险公司会区分甲类药、乙类药、丙类药(也就是你说的医保外用药和医保内用药),甲类药全报、乙类药报80%、丙类药不报; 3、如果你通过诉讼途径,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医疗费可以全报。 沈晶律师回复:保险理赔后超出部门由责任方全权赔偿。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不能通过医保得到弥补,该损失应当通过交通事故赔偿的方式予以补偿。医保的医疗费用毕竟不同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有些医疗费用并不在医保范围内,对于超出不能报销的,则应通过交通事故赔偿的方式给予补足。以保障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这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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