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
释义 |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法第15条规定:“发包单位和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建设部令第89号,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后七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它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登记的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综上所述,施工合同备案对于规范施工合同内容的填写,避免“阴阳”具有重要意义。施工合同备案材料清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正式合同一式四份;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国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和项目经理(施工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招标项目,提交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招标(承包)程序竣工证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招标项目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和公章的工程预算原件提交编制单位印章,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应急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两个专业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的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和。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项目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承包)程序竣工证书》或《中标通知书》(核对原件)复印件; 5。非招标项目,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和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原件,同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6。施工单位与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对工程分包的批准原件(总包中已承包的劳务分包或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为外国企业的,应当提交其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9。非招标项目应提供分包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明(原件)。三份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招标项目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承包)程序竣工证书》或《中标通知书》(核对原件)复印件; 5。非招标项目,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和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原件,同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7。施工劳务队长任命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监理合同。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的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和。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项目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承包)程序竣工证书》或《中标通知书》(核对原件)复印件; 5。非招标项目,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并加盖注册专业章和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报酬审计文件原件,同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6。监理单位为外国企业的,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聘任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办理:可直接在建设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将处理结果与记录受理回执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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