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单汇票交单放单方式 |
释义 | 凭跟单汇票付款(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托收业务中的一种常用的付款方式。进口商在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凭其委托银行转寄来的汇票及货运单证付款。这种跟单托收方式按其汇票及货运单证交付进口商的条件可分为两种:(1)付款交单,指出口商委托代收银行只有在进口商先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才能将货运单证交给进口商,通常在汇票上注明“D/P’’字样; (2)承兑交单,指代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即可将货运单证交付给进口商,而进口商待汇票到期时再付清货款。见“跟单托收”、“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交单方式(Method of Delivery of Documents) 又称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见“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 放单方式[Method of Releasing Documents] 又称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见“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进口商付款后代收行才交单的托收方式。跟单托收中使用的单据通常包含物权凭证,取得单据就等于取得了货物。它又分:(1)即期付款交单,即进口商见票即期付款后取得单据;(2)远期付款交单,即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如果货物先到而付款日期未到时,进口商可以提前付款赎单,或向代收行出立信托收据预借单据并保证按时付款。但在有些拉美国家不承认远期付款交单这种做法,而是将一切远期付款交单视同承兑交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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