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遗嘱对于大多数家庭都不是一个陌生的东西。很多家庭因为有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减少了很多争吵。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自书遗嘱无效的如何处理?自书遗嘱是否一定要进行公证吗?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 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除了要求书面形式外,自书遗嘱要想合法有效,还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遗嘱真实,是具备订立遗嘱能力的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 2、遗嘱内容完整,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体现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二、自书遗嘱无效的如何处理 自书遗嘱的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部分无效的,就该部分涉及的遗产内容不能适用遗嘱。如果该部分财产需要继承的,应依《继承法》适用法定继承。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首先应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划出遗嘱人那部分遗产,继而对这部分遗产按照遗嘱继承。遗嘱中对共有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该部分遗嘱无效,不能对这部分财产按照遗嘱分割,当然也不能按《继承法》实行法定继承。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自书遗嘱是否一定要进行公证吗 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自书遗嘱及其形式要件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和遗嘱全文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 2、遗嘱的实质要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自书遗嘱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有亲笔签名,还有书写遗嘱的时间,且没有在被威胁的状态下就行。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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