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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子掐晕儿童后实施奸淫 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
释义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法院近年来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并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从统计数据上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逐年略有上升的趋势。三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共审理性侵害类犯罪案件共计273件250人;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中,判处3~10年有期徒刑的15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2人。从审理的案件类别来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为主,其次是组织、强迫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从被害人年龄来看,7~14岁的孩子居多,占50%以上,最小的只有2岁半;从被害人身份来看,此类犯罪对象多发于留守和流动儿童群体,留守儿童又占大多数;在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中,熟人作案占一半以上,其中,包括网友、房东与租户、师生、邻居关系等。
    昨日公布了马进周强奸、猥亵儿童案。1979年出生于巩义市的被告人马进周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一年半,2010年9月刑满释放。2012年9月8日至2013年1月11日,他在中原区须水镇一带,连续作案。鉴于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犯新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计后果先将被害人掐晕后实施奸淫,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一审法院以强奸罪、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马进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马进周未提出上诉。经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死刑犯马进周近期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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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