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媒体日前从犍为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定文法庭日前受理了一起88岁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法庭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被赡养老人的合法权利,多方联动,快审快结,妥善调解这起纠纷。 原告申某某今年88岁,瘫痪在床。申某某现有一子二女在世,暂由小女儿照料饮食起居。三位子女为了老人的赡养问题,经村组、乡干部调解,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申某某将三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赡养问题。法庭受理该案后迅速通知被告,但获悉此时有两个被告在外务工。于是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外地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同时,法庭积极向村组干部、乡干部了解原被告的实际情况及他们之间曾经发生的纠纷,分析原因并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为了帮助老人尽快解决赡养问题,法庭将开庭地点选定在原被告双方家附近的乡政府进行巡回审判。 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由原告的小女儿负责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3位被告每月分别支付给老人生活费300元;老人治病、护理等产生的医药费由三子女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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