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利用类型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土地利用类型都有哪些 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复杂,土地资源类型多样,经过几千年的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了现今的各种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一般分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镇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矿、盐场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积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世界资源,1983》的可比资料,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土规模较大的国家相比,农业用地比重偏小 从土地利用类型的组合看,我国东南部与西北部差异显著,其界线大致北起大兴安岭,向西经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中部、宁夏盐池同心地区,再延伸到景泰、永登、湟水谷地,转向青藏高原东南缘。东南部是全国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布区,耕地约占全国的90%,土地垦殖指数较高;西北部以牧业用地为主,80%的草地分布在西北半干旱、干旱地区,垦殖指数较低。 ![]() 二、什么是土地利用类型 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是人类在改造利用土地进行生产和建设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具有不同利用方向和特点的土地利用类别。 三、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亦称土地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土地类型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土地的使用类型,有耕地林地水域等,我们国家相比于其他国家农业用地的占比比较小,我国在西北部主要以牧业为主,解答了土地利用类型都有哪些等问题,其次小编介绍了土地规划等问题,如果你那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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