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释义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可以设立留置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就目前而言,留置权只能担保合同债权,而且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并且应当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对于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不得适用留置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下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等等。
随便看
惩罚性赔偿金法律规定内容有哪些?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房屋买方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成都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
事后追认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
宣告失踪的事由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期间男方借的钱算不算共同债务
离婚后男方无能力给抚养费怎么办
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是什么意思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缓刑适用吗?
夫妻共同债务欠条怎么写
离婚后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
食品惩罚性赔偿金是多少倍?
夫妻已经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办
离婚前子女抚养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申请宣告失踪有什么条件要求吗
欺诈消费者惩罚性赔偿金金额是否有上限
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
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
诉讼中止
诉讼中止
诉讼义务
诉讼义务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诉讼保全
诉讼参加
诉讼合并
诉讼和解
诉讼地位
诉讼外的承认
诉讼外调解
诉讼客体
诉讼引渡
诉讼形式
诉讼形式
诉讼承担
诉讼担保
诉讼指挥权
诉讼救助
诉讼救助
诉讼文书
诉讼文书国外送达
诉讼方式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26 10: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