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物上请求权 |
释义 | 一、什么是物上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是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就狭义而言,物权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当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就广义而言,物权请求权除了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以外,还包括占有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学者一般都是从狭义上理解物权请求权的,它是指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依附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只能在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可能等物权圆满状态受到破坏时行使。 二、债权和物权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吗 债权和物权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债权是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而物权是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三、对于物求请求权不同观点 有关物上请求权的性质,历来有多种观点,如: 1.债权说,认为物权的请求权系对特定人行使的独立的权利,属债权性质的权利。 2.物权作用说,也称物权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物权的作用,而非独立的权利,其依存于物权而存在、消灭。 3.准债权说,认为其为类似于债权的一种独立的请求权,但从属于基础物权并与之共命运。 凡此种种,不无道理,但又不无偏颇。其中的债权说及准债权说的前提无非是把请求权视同债权,然而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债权与请求权不是同一概念,请求权非为债权内容的全部,债权主要内容原在受领债务而的给付。物权作用说,否认物上请求权的独立性的做法未免走得太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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