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处罚起点调高有倡赌之嫌 |
释义 | 《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修正案草案)》一审引发争议 华龙网讯 正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审的《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修正案草案)》,将赌博的处罚起点由以前的20元调高到50元,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热议。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同样引发较大争议。而“赌博处罚起点调高究竟在导向什么,是查禁赌博还是鼓励赌博”争议最大。 处罚起点调高有倡赌之嫌 “将赌博处罚起点调高,是不是容易在社会上引起这样一种误导:重庆经济发展了,老百姓收入增加了,赌注也要上涨了。”审议中,不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出疑问,“这会不会让老百姓产生一种错误印象,这部将要出台的修正法规是在变相鼓励赌博?” 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制定出台一部法规,最重要的就是要向社会表明它的态度和导向,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要一目了然。可现在法规草案将赌博处罚起点调高,很容易造成导向上的偏差。不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批评了一些都市类报纸,认为他们将标题做成什么赌注不超50元不算赌,在导向上有问题,是极不负责的做法。 还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现在重庆和四川在全国以“赌博成风”闻名,这与当前全市上下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社会是背道而驰的。学习型、创新型社会对赌博显然是要旗帜鲜明反对和查禁的,但修正案草案将赌博处罚起点调高,却不禁让人产生迷惑:我们究竟在反对什么,倡导什么? 要分清究竟禁什么样的赌 “从广义来说,赌博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打扑克、打麻将、斗地主、各种博彩,只要涉及金钱,都可以算作赌博。但并不是所有的赌博都要依法查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法规要查禁的赌应当是那些违法乱纪的赌,而不是普通老百姓娱乐性的赌。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修正案草案)》必须要明确什么性质的赌博才是查禁对象,对那些聚众赌博、以赌博为生、开设赌场,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要集中力量予以重拳打击;对广大群众那种自娱自乐、小打小闹、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的赌博则没有必要查禁。 赌博处罚起点调得过高 “修正案草案将赌注较大的标准,一下子由原来的20元以上、100元以下,提高到50元以上、500元以下,是否步子迈得太快了?”审议中,许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了更多的疑问。 “过去20元的标准,对贫困地区来说都显得很高了,当时大家就在议论,法规超前了几年。今天一下子提高到50元,显然太超前了,思想要解放但也解放得太多了,而且好像解放的地方不对,有纵容赌博之嫌。”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尖锐地指出,这样的规定可能在全国也是属于大胆超前的。 也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赌注大小来查处赌博,对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群来说,其处罚标准很难界定,查禁赌博完全可以省去赌注这一处罚标准,直接以赌博的输赢大小来作为查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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