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务担保人的时效多长时间
释义
    一、债务担保人的时效多长时间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
    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担保(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期间的基本类别
    担保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1、所谓的约定担保期间是指当事人的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间,通称之为定期担保期间。
    2、催告担保期间是指担保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担保期间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担保期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债务担保人的时效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债务担保人的保证时效原则上按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一般是6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起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5: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