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是否登记 |
释义 |
一、不动产抵押是否登记 不动产抵押是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直接关系交易第三人和后位抵押权人的利益,为了便于第三人与抵押人进行交易时作出合理预期,避免遭受损害;也为了方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抵押担保,设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对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财产抵押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除要求设立抵押权要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对某些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不经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为: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三、不动产抵押设立包括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5)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6)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不动产抵押是否登记的相关内容,综上,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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