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导读: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具体的办证流程又是如何?本文以许昌市的房屋共有权登记相关事项为例进行说明,其他地区可适当借鉴,仅供参考。 1、许昌市房屋共有权登记的办证程序: (1)受理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公告;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2、许昌市房屋共有权登记的申报材料: (1)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申请办理共有权登记的应提交以下证件: a.原房屋所有权证; b.买卖契约、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动产专用发票; c.市财政部门的纳(减免)税凭证; d.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书、照片、手章或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机构代码证; e.房地产转让审批表; f.公告证明; g.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2)遗失补办《房屋共有权证》应提交以下证件: a.房屋所有权证; b.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手章或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c.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d.声明作废公告; e.6个月后无异议的,公告补发房屋共有权证。 知识拓展: 许昌房屋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手续或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公示; 2、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执照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6、规划红线图; 7、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公告证明; 9、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10、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11、施工许可证; 1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书; 1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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