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 |
释义 | 在我国,行政处罚本身就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存在所设立的执行措施,因此对于行政处罚也是有着相关的强制性规定的,那么,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有哪些呢?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 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两年时效期限,也就是说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没有发现的,不得再做出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时效的规定是六个月。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的规定,你说的情形又超出了期限,所以应当是违法的。但是违反期限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行为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并没有规定。从法理上来推断,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是无效的,可以提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 《消防法》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七种,具体如下: (一)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2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以明确知道,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是,一般从违法行为发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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