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意见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吗 |
释义 | 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起诉意见书。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起诉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吧。 一、什么是起诉意见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第234条规定,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起诉意见书。 作用:依法制作的起诉意见书具有区别罪与非区别罪,保障是犯罪人受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用。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自侦查终结时都必须制作此文书。一般是一案一份,对于共同犯罪案件,需要提请起诉数名犯罪嫌疑人的,和写一份文书,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制作。对共同犯罪中不需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仍应当将共同犯罪的事实说清楚,并注明对未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情况。 二、起诉意见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吗 起诉意见书不能给犯罪嫌疑人看。道理很简单,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把起诉意见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只规定了在审判阶段把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 如果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给不给看根本没有什么差别,因为辩护律师虽然不给犯罪嫌疑人看起诉意见书书和卷宗证据,但在向其间接核实有关证据时,都是针对起诉意见书的,因此不会影响最终向司法机关及时、准确的提出辩护意见。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规定 2、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4、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5、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6、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7、律师会见时,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一人一室。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10、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11、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起诉意见书能给犯罪嫌疑人看吗的相关内容,法官及双方律师是有权查看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不能查看起诉意见书,只规定了在审判阶段把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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