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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轻伤作假什么后果
释义   一、轻伤作假什么后果
    轻伤作假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涉嫌虚假诉讼的,那么后果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具体后果
    轻伤作假存在诬陷他人的嫌疑,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轻伤造假,可能涉嫌伪证罪或者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伤情鉴定一般不会作假,如果伤情鉴定程序存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查阅资料,分析是否存在违反鉴定程序的情形,向公安机关递交重新鉴定申请书或者补充鉴定申请书即可。
    如果涉嫌存在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律师才有权查阅笔录,其他诉讼代理人经过批准也可以查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一)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二)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三)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四)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五)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补充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百四十六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了解案情。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有关材料,了解案情。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可以参照本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三、延伸内容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国内外对于伪证罪的规定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定也不同。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及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
    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轻伤假什么后果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是还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6]《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两百四十五条
    [7]《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两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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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