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财产不给妻子属于合法吗?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财产不给妻子属于合法吗? 不合法;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一)、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的财产一般双方都是拥有的,不能用不合法的行为来妨碍他人进行分割财产, 财产的情形一般有婚前财产和共有的财产,双方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一定要认定好,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财产不受到损害,同样都可以得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