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债务如何清算 |
释义 | 一、合伙债务如何清算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有房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是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伙债务如何清算的内容,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合伙债务一般会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承担,对于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的,可以诉讼来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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