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 |
释义 | 电子合同也是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11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因此,对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普通的合同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停止侵害; 第二、排除妨碍; 第三、消除危险; 第四、返还财产; 第五、恢复原状; 第六、修理、重作、更换; 第七、继续履行; 第八、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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