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谅解书谁出具 |
释义 | 一、刑事谅解书谁出具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刑事谅解书由被害人、或者监护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害人亲属来签。刑事谅解书属于单方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属于单方行为,只要出具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双方当事人签字。 ![]() 二、批捕后谅解书应该在哪里写 批捕后,谅解书可以在任何地方书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当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达成了和解,受害者愿意写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应该由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的人哪里出具。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刑事谅解书谁出具,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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