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决水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由于犯此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因此在处罚上面肯定是要比决水罪要轻一些的。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过失决水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下: 一、过失决水罪的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为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决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决水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过失决水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过失决水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刑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法律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