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费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一、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费有什么不同?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残疾赔偿金必须要有残疾鉴定,而精神损失费是只要有相关受伤就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可以同时申请。 《民法典》(侵权编)的相关内容规定,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两种不同的赔偿请求,是可以一起提出请求的,是可以并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 (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四)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五)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 ![]()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一)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三、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残疾证是国家给予残疾人们的一种保障,它可以让残疾人享受各种各样的优惠和福利,那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是什么呢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具有办证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所需材料: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二)到指定医院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三)乡镇社区初审完书面申请后,会连同残疾评定结果交与县残联审核,经市残联审批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会按照规定领到残疾人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费有什么不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残疾赔偿和精神赔偿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必须有残疾鉴定的证明才可以进行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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