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房子赠与过户流程 |
释义 | 一、长沙房子赠与过户流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二、收到别人送的房子怎么办过户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倾向于实践性合同,其形式可采取口头、书面及其它形式,但根据赠与客体的不同,法律对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赠与合同的履行中,赠与人须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只有变更产权后,才可视为赠与人履行了给付义务。 房屋赠与是否成立就要看产权是否过户,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赠与生产要件。所以赠送的房子得需要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所以赠与房产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赠与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当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这样才可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房屋赠与的法律特征 (一)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二)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三)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长沙房子赠与过户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受赠人来讲,只有在办理了赠送的房子过户手续之后,那么自己才能真正的拥有该房子。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很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2]《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