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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加第三人是延期审理吗
释义
    追加第三人是延期审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想要申请延期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的诉讼,第三人一般是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如果是追加第三人的话,一般不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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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