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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口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
释义
    一、人口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
    人口失踪2年可以注销户口。
    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的,由失踪人员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员死亡,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后,才可以注销户口。人民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要向社会公告3个月寻找失踪人,最后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二、注销户口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注销户口需要如下手续: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带上离世人员或者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属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
    2.办理人员通过核对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真实性,以及核对当事人户口信息一致情况下,核对无误再由上一级审批。
    3.对于死亡或者失踪人口注销户口,正常是当天可以办理完成,部分地区就需要7到15天内才可以给予答复的,审批通过以后会在户口簿本人户口页上面盖上死亡作废、失踪作废章并加盖办理户籍部门专用章。
    
    三、注销户口需要多久
    对于办理销户所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在当天办理完毕。公民死亡的,应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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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