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送达的种类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法送达的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电子送达; (四)委托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 二、送达方式的特点 (一)、直接送达 (1)不限于向受送达人送达。既可以向受送达人人送达;受送达人不在,也可交由同住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2)不限于受送达人的住所。既可以在受送达人住所送达,通知受送达人到法院领取也属于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1、情形:受送达人拒绝签收 2、方式 (1)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邀请受送达人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代表在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3、适用范围 (1)调解书不得留置送达 (2)支付令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三)、电子送达 1、情形 (1)受送达人同意 (2)向法院提供电子送达地址(确认收悉) 2、范围: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 (四)、委托送达 1、委托其他法院送达 2、邮寄送达 (1)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 (2)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转交送达 (1)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人的,通过其所在的监所转交 (3)受送达人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六)、公告送达 1、前提: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2、期限 (1)国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涉外: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3、范围: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支付令不能公告送达 三、送达的特征 送达的主体是法院。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 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 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在诉讼中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主要有:判决书、裁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反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各类通知书(如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传票、调解书、支付令等。送达其他文件不能叫送达。 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 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适用直接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民事诉讼法送达的种类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是还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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