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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婚生子抚养费协议孩子出生前
释义
    一、非婚生子抚养费协议孩子出生前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单位员工,住××市×××路×××号。
    ×××,女,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单位员工,住××市×××路×××号。
    ×××与×××于××××年×月×日经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承担抚养费元,并承担其大学毕业之前所有教育费、医疗费等生活、教育费用的一半。前述每月抚养费每年1月1日与7月1日前各预先支付半年费用,其他费用双方协商后及时支付,如不能协商一致,由母亲决定。(如无子女应在此条注明无婚生子女)
    二、男方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九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男方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如无子女此条可删)
    三、除房屋外的原共同财产人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二、异地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流程
    非婚生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如果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起诉处理的话,流程上面是一样的。如果是属于异地的非婚生子女,需要行进抚养费的起诉处理,应该是要去被告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如果被告方当事人已经离开自己的居住地点,时间上面已经超过了一年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要进行起诉处理,就要去属于被告方当事人经常居住的地方,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一旦发生对方拖欠子女的抚养费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处理。民事诉讼的起诉书当中,要对属于两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内容进行事实陈述。
    属于当事人非婚生的子女,在法律上面是这样规定的。不管是亲生的子女,还是不属于婚生的子女,这两者是拥有一样的权利的。非婚生的子女,其抚养费用的确定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容,与婚生子女是一致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差别。我们就可以看出,作为非婚生子女,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其进行歧视,因为在法律上面,其权利与婚生子女没有不同之处。对于非婚生子女,如果其生母或者是生父不直接去抚养子女,在法律上面就要的子女提供抚养费用,抚养费用提供的终止时间,应该是直到子女,自己可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止。
    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流程,当事人对另一边的当事人进行起诉,要对人民法院,提供有利的证据。接受立案的法庭,在疏导相关的证据资料之后,会在七天的时间之内,审查是否属于可以立案的标准,如果是不属于可以进行立案的标准,这个时候就不会受理此案件。如果当事人收到了人民法院,受理自己申请的案件的通知书,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去上缴相关的一些费用,如果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费用,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仍然没有上缴费用,或者是有特殊的情况,也没有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这个时候,法院这边就会按照当事人撤诉来处理此案件。
    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状范本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起诉书,要把自己的诉讼请求明确清楚、清楚陈述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和提交相关的证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民事起诉状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益民路**弄3号202室。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益民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身份证号码:37028419*****00823。
    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天山西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冯晨苇之父,联系电话:1380166****。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
    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
    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冯某某)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如非抚养方未尽抚养孩子义务,可以向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婚生子抚养费协议孩子出生前的相关法律知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都是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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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