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
释义 | 导读: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那么,想要合法收养子女,怎样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呢? 一、办理合法收养手续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二、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流程: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以上就是怎样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详细解答,办理合法收养手续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收养手续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收养手续 广东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抱养孤儿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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