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痕迹鉴定谁出钱 |
释义 | 一、车辆痕迹鉴定谁出钱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和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车辆痕迹鉴定需要多久 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有权暂扣肇事车辆进行检验,但是不能滥用这种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车辆痕迹鉴定费用 事故汽车鉴定费用取决于车辆的价值。 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二)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对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 《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规定如下: 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为1200元/件,车辆轮迹鉴定为850元/个,车辆痕迹鉴定为1000元/辆,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为380元/组,硬盘检验为20元/ GB,CD 及 DVD 光盘检测鉴定为200元/片,U 盘及存储卡(含SIM卡)检测鉴定为300元/个,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1000元/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就车辆痕迹鉴定谁出钱所做的详细介绍,一般来说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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