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笔记鉴定程序 |
释义 | 一、法院笔记鉴定程序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笔迹鉴定程序是: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收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什么样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所以所书写的字迹也是无效的不需要进行鉴定的。 三、笔迹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出结果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法院笔记鉴定程序,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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