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开庭多久判是正确的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开庭多久判是正确的 刑事案件开庭多久判是正确的需要具体分析: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旁听吗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犯罪通常情况下是允许亲属参加庭审旁听的,刑事案件一般需要法院准许。旁听是公民或亲属的知情权,同时也是司法程序完善的需要,亲属旁听也是一种完备的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 三、刑事案件不开庭的情形 下列刑事案件不用开庭: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