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交警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肇事逃逸交警立案标准 肇事逃逸交警立案标准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二、怎么判定是否是肇事逃逸 判定是否是肇事逃逸条件如下: 1.主观方面,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主观上是出于过失,逃逸行为是直接故意的。 2.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逃逸行为。 4.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交通秩序。 三、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怎么赔 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如果涉事机动车没有参与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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