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给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是否要公证的? 不需要; 劳动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公证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企业与长期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各种劳动技术或人才培训合同等。 所谓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两个:一是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二是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在劳动用工制度上开始推行合同制。公证机构开展的劳动合同公证业务对于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民法典》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劳动者不利的,所以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中,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这大大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给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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