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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变更登记依据及流程
释义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5、《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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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7: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