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观故意。 1.集资诈骗涉及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则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并承诺且意图还本付息。 二、资金用途影响罪名定性 资金用途在判断罪名时起着重要作用。 1.如果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大部分或全部资金也用于此目的,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 2.如果资金被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债务或单位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 ![]() 三、经营状况与法律责任 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同样影响罪名的判定。 1.若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并且在筹集资金时具备偿还能力,那么更可能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如果单位是皮包公司或已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那么更可能定性为非法集资罪。 3.非法筹集资金的后果和案发后的归还能力也是判断罪名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对于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资金用途、单位经济状况以及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等多个方面。 在涉及相关法律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并不总是清晰,你是否还有其他疑惑?法律网随时为你解答,一同守护法治的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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