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警没有立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报警没有立案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二、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上述七日不是指自受案之日起七日内决定立案,而是经受案后立案前的侦查工作结束后,决定不立案之日起,于七日内送达相关文书。 三、报警了没有给立案回执怎么办 应该向报案警局的上级汇报,如果依旧没有立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立案。警察如果觉得你的证据,或事实依据没有足够,或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没有进行立案,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警局以登记手段作为你报案的依据。 立案。你的证据或依据或事实较为清楚的情况下,准予立案处理,不会有回执,但会告知你在特定的时间可以以相关证明进行查询。 回执登记内容包括:申办人、申办事项、受理时间、承办人或联系人及联系办法、办理期限;回执单包括交付当事人执存的回执联、交付承办单位的移送联以及作为存档备查的存根联。 公安机关各接待部门受理有关涉警情况报告或警务事项申办后,除按规定登记基本情况,听取当事人诉求意见,接受相关材料外,还须视具体情况开具受理回执手续并就有关办理期限、主办部门、工作结果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监督办法等作出回复告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报警没有立案怎么处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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