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起诉 |
释义 | 一、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起诉 原告:xxx,女,身份证:xxxxxxxxx 住址:xxxxx 委托代理人:xx律师,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xxx 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10年10月5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08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1740.85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未计的加班费3000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6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8年1月25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由于自身人事变动,新任部门主管2008年11月陆续裁员。被告于2008年11月30日得知原告已怀孕,第二天即2008年11月31日一早通知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告与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应属无效行为。于是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直到2009年12月1日才收到仲裁裁决书,穗番劳仲案字〔2009〕第16XX号裁决:被申请人(即被告)广州市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与申诉人阳某继续履行 2008年6月4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该仲裁既已裁决被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无效,却不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是错误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贵法院起诉。 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首先,被告违反了《劳动法》第2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单位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均判决单位行为无效,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 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辞退员工是个很常见的现象,辞退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公司没有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合法吗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的做法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证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也是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得唯一证明,也是向与新的企业证明你与任何企业无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你与用工单位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减员的唯一凭证。原用工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起诉的全部内容。公司辞退员工是个很常见的现象,辞退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公司没有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合法吗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5]《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