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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保险金要如何领取?
释义
    摘要:什么是失业保险?怎么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
    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新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312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354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374元;
    5.从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后,发放标准一律按291元发放。
    步骤/方法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二、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三、失业后,哪些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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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