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判刑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怀孕期间判刑如何执行 怀孕期间判刑执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3.在处罚方面,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般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二、判刑还会加刑吗? 判刑还会加刑的,发现漏罪或者新犯罪,经法院审理,可以合并执行,效果等于加刑。法律网提醒您,但严格来说,这不叫加刑,这是漏罪新罪的合并执行。因此,在服刑期间,只有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三、判刑了多久才能会见 判刑了才能会见的时间一般可以在判刑之后的一个月之后会见家属,具体的还是要根据执行监狱通知的时间确定。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除此之外还可以在服刑期间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的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如果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对于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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