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申请续期。 如果不申请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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