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补助标准 |
释义 | 劳动者要是受过伤的话,即使伤愈了,此时也会因为之前的伤害情况对自身的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损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我国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作出了严格的认定标准,那究竟这个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为你做详细解答吧。接下来法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补助标准的法律知识。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l)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二、国家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 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相关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的,好了以上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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