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工伤去世抚恤金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丈夫工伤去世抚恤金怎么分配 抚恤金是给予一定范围内的对象,或者说是给予符合某一标准的对象。“家属”并非法律术语,但法院的裁判观点已经非常鲜明,家属即为近亲属,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都可以作为参与抚恤金分配的主体,并不仅仅局限于第一顺序,也就是说并不局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都可以参与抚恤金的分配,结合亲密程度及扶养关系等等考虑。 ![]() 二、工伤抚恤金的案例分析 2014年2月17日凌晨2时左右,程某在单位办公室加班过程中突发疾病昏迷,被发现后当日送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程某死后留下母亲白某、妻子吕某、10岁的女儿程某某,为尽快解决程某工亡赔偿问题,当日白某、吕某商议后,吕某提出由白某办理程某工伤认定及赔偿事宜,并向白某出具了证明,载明:保证在程某的事处理之后,从赔偿金支付一半给白某。 2014年6月16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程某为工伤,程某单位申请及核发工伤赔偿金共计56万元,扣除前期单位垫付费用及已支付的丧葬费2万元,剩余工伤赔偿金共计54万元,但此时吕某却拒绝按双方约定分配工亡赔偿金,也不按约定将单位垫付的处理完毕丧葬事宜之后剩余钱款分给白某,因双方经多次协商及社区调解均无果,程某单位无法确定赔偿金领取人,因而赔偿金暂存放于程某单位。白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按约定分得一半赔偿金。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吕某向白某出具的证明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白某要求被告吕某将其应得赔偿金的一半分给白某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吕某同意将其应得的三分之一赔偿金的一半再分给白某,故白某共应分得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吕某应分得六分之一,程某1应分得三分之一。因而判决程某死亡后留存于单位的赔偿金54万元,白某应分得27万元,被告吕某应分得9万元,被告程某某应分得18万元。 关于丈夫工伤去世抚恤金怎么分配的问题,法律网小编为您解说抚恤金的参与分配的人并不是必然是平等分配死亡抚恤金,根据其生前共同生活实践的长短、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适当分割,若是有其他问题,请在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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