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后再投案算自首吗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再投案算自首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再投案算自首。肇事人逃离现场马上报警,但肇事车辆留在现场,一般不认定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后,不管多长时间再去投案,都算作是自首 即使已经上网追逃,但只要没被抓获,都属于自首 但很多情况下的自首,处罚上也是不同的 例如:案发前的自首和追逃中的自首,在处罚上就会有很大不同; 例如:同样的罪名在刑法中规定是1-3年 案发前自首的可能被判1年,追逃中自首的可能就要被判2年。肇事者先逃逸,再回来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但逃逸情节没有改变。 法律网提醒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4.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 逃逸后自首的处罚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在交通肇事逃逸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其肇事罪的刑事处罚。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在其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从轻、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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