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法条文解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释义
    导读:法律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提供《公司法》具体条文释义评析。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评析〗
    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相不同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考虑到500万元的低限并不足以保证其具备与其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责任能力。
    其他要求事项[ 第77条〖评析〗]相应部分。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法条文的知识,小编推荐:
    公司法条文
    公司法条文解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筹办义务以及发起人协议
    公司法条文解读: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和资格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12: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