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归责 |
释义 | 一、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有哪些 如果动物致人损害,那么动物主人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时怎样的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民法典:一般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法条、侵权责任法第79、80条: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民法典: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民法典: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民法典: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 (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侵权行为而言,受害人要举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自己的损害程度,自己的损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致害人是谁。 (二)举出的证据还应该尽量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只有这样,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否则,即便自己受到的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也有可能因举证不力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因此,就一般侵权而言,在举证方面对受害人提出的要求就要多一些。 三、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归责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是一种间接侵权引发的一种直接责任,其加害行为是人的行为与动物行为的复合。人的行为是指人对动物的管理,动物的行为是直接的加害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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