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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和普通企业的区别
释义
    一、合伙企业和普通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普通企业的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
    2.法律地位不同。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3.法律性质不同。企业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共负盈亏,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需要还企业的债务。企业承担是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不足部分股东个人财产不承担。
    二、合伙企业设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书面合伙协议;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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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