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求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
释义 | 一、公司要求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1.劳务合同的签订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非所有情况下均可进行。相较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较低。 2.若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减少责任和企业开支,选择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则属违法行为。 3.公司应当与以下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4)企业内退人员。 4.司法实践中,劳动合同的构成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并提供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的劳动。 即使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其实质仍视为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劳务合同传真签名的法律效力 传真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传真作为签订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其签名的合同在符合合同成立和生效条件时,即被视为有效并受法律保护。要使合同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均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若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三、单务合同的有偿性 1.单务合同并不等同于无偿合同。 虽然原则上单务合同被视为无偿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供某种利益,而对方在取得该利益时无需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2.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中,赠送人仅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 3.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在于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单务合同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而双务合同则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这种划分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如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以及风险负担的不同处理等。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单务合同也可以是有偿的。 总之,劳务合同的签订需满足一定条件,传真签名具有法律效力,而单务合同并不等同于无偿合同。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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