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医疗属于强制措施吗 |
释义 | 一、强制医疗属于强制措施吗 强制医疗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302条规定: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这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对象: 1、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行为。 2、本应判刑,因有精神病不能判刑。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4、具备以上条件的不一定都关押,只是“可以”强制医疗。 5、没有暴力行为的“执拗型精神病者”不属于强制医疗范围。彻底防范了政府借强制医疗关押不同意见者,把精神病院变成收容所。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一般程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怎么保证不被错误强制医疗 新《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保证了公民不被错关: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做主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强制医疗属于强制措施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强制医疗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为精神病人,这个时候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然后送往人民检察院,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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