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组的主要方式 |
释义 | 一、破产重组的主要方式 (一)、 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 上市公司重整的大体思路分为两种:保留主营业务、买壳上市。 (二)、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 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 1、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 该种模式是指,保持债务人原来的股权结构不变,由债务人通过持续经营的获得的利润偿还破产债权。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利润好,而且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未被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暂缓行使抵押权因而不影响持续经营的企业。 2、债转股,调整债务人股权结构,以实现债务人减债偿还的目的 债务人的原出资人将其股权无偿(或者低价)转给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采用该种模式,有利于减少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所需的现金,使重整期间的生产经营资金更加充裕,重整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3、引进战略投资人 该种方案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对债务人进行投资,由战略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该种方案适用于能寻找到对债务人所在行业有投资意向且有相应资金能力的投资方。 4、剥离盈利前景差、竞争力弱的业务,保留盈利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业务 很多企业之所以破产,是因为行业扩张过快。对于该类企业,必须在重整程序中,通过出售资产、股权等方式剥离高投入、低产出乃至亏损的业务,获取现金流用于保留发展前景好的业务。 5、原股东筹资偿还债务,债务人股权酌情调整 该种方式通过股东出资,按照预定的清偿率提供现金流清偿债务,使重整后的债务人摆脱债务危机,走上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 ![]() 二、什么是破产重组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三、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的区别是什么 1、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 2、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3、具体措施不同。前者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包括追加投资、对债务履行的合意推迟和减免、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等,后者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主要有拍卖、强制变卖、折价出售等措施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破产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上市公司的破产重组的方式,另一种是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组的模式。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破产重组的主要方式,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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